西安好运驾驶员培训服务有限公司
公司电话:029-83221676
029-87567850
联系人:陈女士
公司手机:
13572595378(微信同步)
15129829169(微信同步)
公司网址:www.xahyqcpl.com
公司地址: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长乐大厦101号
发布时间:2018-05-15 浏览:1604次 字号:大 中 小
答:没有影响。虽然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停发,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依然需要定期进行,检验周期与安检周期一致,免于安全检验上线检测的车辆不进行排放检验。
本市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须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和《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》要求,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定期对其进行排放检验。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,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。公安交管部门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,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。
二、新车、在用车以后都不用去领环保标志了?
答:是的。新车在注册登记时不用申领环保标志。符合条件的私家车辆在前6年是免检的,自7月1日起,车辆办理6年内免检手续时,无需申领环保标志。免检车6年免检到期后,开始需要进行环保定期检验和安全技术检验,但不用申领环保标志。
三、无环保标志上路,机动车还会被公安部门处罚吗?
答:否。根据环保、公安联合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告》,环保标志取消后,市公安交管部门不再对无标车进行查处。
四、机动车的环保标志尚在有效期内,7月1日后是否全部失效了,是否要交回环保标志发放窗口?
答:否。在7月1日前已申领的环保标志仍然有效,不需要交回环保标志发放窗口,待标志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。
五、环保标志取消后,是否继续推进黄标车限行和淘汰工作?
答:虽然我市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,根据环境保护部、发展改革委、公安部等六部委《关于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环发[2014]130号)中明确的黄标车的定义,我市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既定的工作部署,继续实施黄标车限行、淘汰的各项政策措施。
六、发现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行为有违规现象,是否应立即向政府部门反映?
答:是。发现机动车排放检验过程弄虚作假可向环保部门反映;发现机动车排放检验未明码标价、乱收费可向物价部门反映;发现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也领取了安检标志,可向公安部门反映。
上一篇: 停车有技术,也有艺术 |
下一篇: 新手陪练一般要多少个小时能独立上路? |